近日,保监会一连下发1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有9张罚单直指车险业务,而这9张罚单涉及人保、平安、太保、太平四大财险公司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梳理上述险企被罚原因,均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其中,通过保费返还回扣成为违规新乱象,如开展集分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等。
例如,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太平财险做出的处罚决定显示,2017年1月至6月,太平财险在某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太平财险预付资金向某集分宝公司购买集分宝,某集分宝公司收到款项后将相应数量的集分宝发放至太平财险名下的集分宝账户。太平财险使用上述集分宝,在客户支付车险保费时直接抵扣部分保费。太平财险通过该种模式销售车险,对应的车险保费收入为9948万元,太平财险使用集分宝抵扣的车险保费共计3557万元。
保监会列举的违规乱象并非个例。保监会披露的平安财险相关违规数据显示,2017年1至6月,平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在商业车险业务销售过程中,制定并执行当地营销方案,抵扣保费共计4976万元,涉及商业车险保费3.09亿元。有分析人士解释,这一数亿元的保费仅是一个公司的一家分支机构,由此推及整个行业,通过违规返利收入的保费规模将是一个天量数字。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给公司更多产品定价权,但是,部分公司把赔付率暂时下降带来的改革红利当成竞争资本,盲目提高手续费争市场、抢份额,导致车险费用水平高企,引发社会对车险行业效率的不认同以及对车险产品“不道德”的质疑。
“车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比超过70%,车险过高的费用率,让老百姓替公司违法违规竞争买单,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也必须予以规范。”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会决定对平安财险罚款80万元,对多位负责人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外,还撤销时任平安财险总经理助理吴军任职资格;平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50万元,时任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刚、余兵强均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79万元,且时任分公司总经理侯志军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在成熟的市场化环境下,充分竞争可以促进市场主体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有利于市场发展,有利于消费者。但是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不但破坏市场规则、破坏行业形象,最终也会损害消费者利益。车险市场是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中问题最为凸显的领域,尤其是违法违规开展高费用竞争,导致财险市场秩序进一步紊乱。
除了市场营销恶性竞争外,保险公司提交虚假报表导致数据失真也较为严重。保监会查处上述四大财险公司时,均涉及这方面。财险监管工作会指出,数据失真突出体现在车险领域,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保险公司普遍采取虚列费用、虚挂中介、虚假绩效、给予高额合同外利益等方式变相突破条款费率审批管理,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费用延迟入账、非正常调节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签订非正常再保险合同等方式调节财务报表数据,隐瞒高费用投入的事实,掩盖经营和财务风险,造成市场混乱和风险积聚。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保、平安、太保等是近年来车险市场竞争的主要参与者,对这几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利于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也是给行业立好了规矩。(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