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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一辆重型货车沿龙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郾城区漯李路口西约100米处变更车道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黑色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重型货车驾驶员行为违反“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