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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凌晨1时18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黄河路桥西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漯河交警示范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酒精检测,结果为174mg/100ml, 王 某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送往医院抽血检验。
王某称自己当晚从某酒吧喝完酒出来,想着已经凌晨,不会再有执勤交警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被查获。
王某因醉驾已被受案登记,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