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取消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2年限售-每日速递
紫牛新闻| 2025-08-27 12:24:08


(资料图)

8月27日,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取消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措施(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除外)。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