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2-01-20 09:15:35

1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积极应对疫情,确保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稳有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漯河市出台措施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经营中,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标明商品零售价格等内容,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相关经营者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实守信。

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广大群众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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