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县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治理
| 2016-09-20 09:36:08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丰都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负责对本领域强农惠农资金开展自查与集中督查,并对上报资料与其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加强监管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和“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本领域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整改建制和情况上报等工作。通过专项清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查找本领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自查与集中督查出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建制,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不得隐匿。县强农惠农资金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查导,并牵头组建重点检查小组开展重点督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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