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投入财政资金近500万元 提高“一事一议”项目实施
| 2016-09-23 12:03:18

今年以来,宜黄县2016年已经落实“一事一议”项目69个,投入财政资金近500万元。县财政局从三个方面落实措施,切实提高“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群众满意度。

一、立项阶段群众议事议决。项目申请在提交到村委会初步审查通过后,及时召开村民大会,就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筹资筹劳形式,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讨论表决,并选举产生3-5名理事会成员。

二、项目实施村民参与监督。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理事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工程材料、施工、财务等全程监督,做到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并协助解决处理施工期间遇到的各项问题,也保证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投入运营制订管护制度。为使建设的“一事一议”项目取得长久效益,项目验收结束后,要求每个项目订立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范围、管护事项、期限和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费用、管护方式等,做到事事有人管,问题有人抓,维护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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