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 2016-09-26 09:14:25

一是完善“三资”代理服务机制。在全市所有乡镇都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所有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实行了委托代理服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各县区都制订了“三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如《贵池区村(社区)级事务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图》《东至县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等。对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村级财务收支及报账程序等进行细化规定。三是加强互审监督。组织乡镇开展村级财务互审,对互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并将互审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建立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机制。包村干部充分利用包村驻点的便利,重点监管村级财务收支的规范核算,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处置和保值增值,以及村级债务的防范、控制和化解以及村务公开等。五是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公示。村级财务实行收支报账制,严格执行报账规定程序。采取会议、公开栏,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及时向村民公示公开。村级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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