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县对政府采购实行质量诚信承诺制
| 2016-09-27 18:00:06

保康县对政府采购实行质量诚信承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调查回访问卷。重点选择预算金额较大、项目质疑较多、其它矛盾突出的项目,采用电话电邮、调查问卷、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中标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调查回访。

诚信登记建档。与中标供应商签定“保康县政府采购供货售后服务承诺书”,建立“政府采购诚信登记”档案。通过实地查看采购设备和项目使用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各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的满意程度,及时协调并解决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

质量履约跟踪。组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专家评委、供应商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政府采购流程。结合回访的意见和建议,调整细化采购规则,制定对策措施,并落实责任,从廉政采购、招标程序、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上等方面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履约跟踪,强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确保集中采购项目服务优良、质量过硬、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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