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县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
| 2016-09-28 16:07:04

一是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社会各类人员以个体形式开展电子商务自主创业,对新开网店,年外销武隆农特产品、旅游商品达到1万元的,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开办网店年外销武隆农特产品、旅游商品首次突破5万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每增加10万元再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是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对新建(改造)乡镇区域仓储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每个最高补助10万元,两个项目重合的共补助10万元。新建(改造)一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补助3万元,给予经审核认定的村级电子商务示范点补助5万元。

三是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每年给予50%的租金补助(由政府指导产业园区租金定价),连续三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社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协会或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的人才培训,向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

四是严格验收工作确保资金效益。2016年专项投入1500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要求严格验收工作,验收组需实地查看每一个村级服务点,出台验收标准,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当年度发生侵权、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偷税或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取消当年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政府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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