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县推进大棚设施农业建设
| 2016-09-29 09:33:17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县共建设9个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02亿元,建设面积7.2万亩,分布在全县8个镇(街道)23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泵站94座、排灌渠道290公里、PE低压管道埋设68公里、机耕路80公里(其中硬化道路57公里),大力改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推进大棚设施农业建设,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自2012年开始,我县每年在土地治理项目中安排大棚设施农业建设内容。目前已建成设施大棚395亩。按照每亩年800元租金计算,每年可为项目区行政村相应增加30余万元的固定收益。大棚设施农业的建设,为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提升夯实了基础,促进农业及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是实行项目股权分红,为村级集体带来直接收益。在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地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和扶持“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建设过中,首次尝试以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股权直接参与项目经营分红。两个项目由村经济合作社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持股协议。项目投产后每年按项目股权保底8%分红,相应6个村经济合作社及农户每年可增加近65万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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