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县强化管理国有资产
| 2016-09-30 09:25:12

一、健全管理制度。起草完善《芦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产权纠纷处理、资产评估和清查。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员到青山湖区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先进经验,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三、开展资产清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抽调专人组成资产清查业务组、督导组和审核组,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县共清查行政事业单位120家,清查总资产为28.79亿元。

四、优化资产配置。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始终坚持先预算再购置的原则,强化预算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的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配置资产。

五是规范资产处置。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严禁各单位在资产处中不经审批擅自处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截至目前,共办理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17项。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作,通过会议、文件、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和要求,营造了良好的国有资产管理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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