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县投入9000余万元支持灾后重建
| 2016-10-09 14:12:50

今年入梅以来,鹤峰连续遭遇强降雨,导致严重的洪涝灾害。鹤峰县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截止9月30日,县财政局共拨付资金近9000余万元用于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在保障应急抢险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围绕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项目清单,进一步推进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在资金分配上突出重点,根据全县灾情实际,重点优先解决县乡村道、水利设施、山体滑坡等所需资金。

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需要。该局对涉及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类资金,采取“边拨边报”或“先拨先报”的方式,加快拨付进度。对用于应急救灾等方面的物资采购等支出事项,采取“先购买后办手续”的方式,第一时间保障救灾和重建工作需要。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该局依据统计核实的灾损情况,建立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台账,做实预算,细化项目,强化监管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加大资金拨付过程监管力度,针对救灾资金开展往来资金清理,在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下,保证无资金管理漏洞,确保通过预算安排的资金,确实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