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县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
| 2016-10-09 14:14:39

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日,九江县启动了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以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财政、审计、发改、农业、建设规划、工信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和方法步骤,落实了责任分工,整体有序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查前公示,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县政府网、短信平台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社会各界对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单位和检查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浓厚的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氛围。

三是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有序查处。按监督检查程序,做好查前公示,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中按规定查看会计资料,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检查结束后及时写出财政检查报告,并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检查结果按财政检查复核规则复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处理(罚)决定书,对没问题的单位下达检查决定书,并做好回访工作。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将予以移交。

四是创新工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在查处过程中,切实做到检查与指导会计业务并存,检查与宣传整治“微腐败”并存,检查与工作建议并存,检查与财政服务并存,提升财政监督内涵。

五是执行相关政策,树立良好形象。在整治和查处工作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循依法行政,廉洁检查的要求,杜绝在检查中发生“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财政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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