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改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 2016-10-11 09:56:24

一是拓宽渠道。采取公招、直考签约、招考特岗教师等方式,新补充乡村教师1600人。制定《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实施意见》,计划2016—2018年为古蔺县等3个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900名,已启动首期300名培养计划。

二是倾斜政策。对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其他区县连续工作满15年符合条件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在评优选先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向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倾斜,今年市级优秀表彰中乡村教师占比达70%。

三是改善条件。按200—800元的标准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目前已发放生活补助3627万元。优先保障村小教师住宿,今年计划投入7161万元用于教师周转房建设,已开工建设821套。

四是创新管理。完善农村教师服务期制度,凡新招聘的教师,严格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规定;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一定年限的教师通过交流轮岗形式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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