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惠及全市35.14万名退休人员
| 2016-10-11 10:42:54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本次待遇调整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体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同时,对退休早、年龄大、艰苦边远地区等退休人员继续给予特殊倾斜。此次待遇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十二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惠及全市约35.14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待后全市养老保险每月将较以前增支4667万元,全年将净增支5.6亿元。为切实落实此项民生政策,德阳市财政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调待资金保障工作,近日,已将全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月调待补差资金4.2亿元拨付到位。2016年调待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待遇水平达到1737元/人.月,比2005年首次调待时的平均水平626元/人.月增长177%,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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