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吴川市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 2016-10-13 15:35:52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制定《吴川市浅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是规范建立“三资”专账。该镇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专账,包括总分类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等,村级只设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资源台账。

二是规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所有收入,必须缴入镇级农村财务账户,坚决杜绝以收抵支、坐支挪用、收入不入账等行为。

三是规范票据管理。收款统一使用农村财务规范票据,必须票款同步、及时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

四是规范备用金管理制度。村级日常开支行为实行备用金制度,每村可在镇级财政结算中心预借1000元以下备用金,用于平时零星公务支出。

五是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程序。支出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报账人员向镇级财政结算中心报账。

六是规范资源和资产的管理。村级资产和资源的添置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程序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由镇级财政结算中心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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