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武义县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 2016-10-19 09:16:47

为更好的推动武义县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加快旅游业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将旅游业培育成该县战略性支柱产业。武义县政府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优先招选运行休闲、低空通航、主题乐园、文化演艺、房车露营等新新旅游业态项目,康体理疗、高端养老等养生旅游项目,体验式、度假式项目和特色文化主题酒店,高端乡村旅游以及新型旅游综合体。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列入年度县旅游重点项目。对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旅游重大项目,争取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对旅游企业执行与一般工商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对新建、改扩建旅游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达2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实际投资额2%和3%的补助。

二、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对新入全国百强、省百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由五星级升为白金五星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以上“绿色饭店”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评定为“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区(点),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0万元奖励。对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及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要求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到40万元不等。

三、培育旅游目的地市场

县内外旅游企业组织游客入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饭店、农家乐、精品民宿等住宿接待单位,游览2各购票景区(点)以上,县外旅游企业全年达1500人夜,县内旅游企业全年达到4000人夜以上的,给予以下奖励:全年过年奖励每人每夜14元到25元;对一次性组织100人以上至400人以上的高铁团,给予一次性奖励往返高铁票额15%-50%;一次性组织500人以上和1000人以上旅游车大团的,分别奖励2万元和8万元。

四、强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建立统一营销机制。旅游企业组织或开展全县联合营销宣传和推广活动的,给予其联合宣传经费实际支出20%的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对旅游企业以“温泉名城、养生武义”城市品牌为主题,在县城外城市进行旅游产品宣传,年度广告费支出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给予实际宣传费用1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最高30万元。鼓励旅游企业策划举办武义旅游特色主题活动,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承办经费20%的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经县政府同意,乡镇(街道、度假区)举办以旅游为主题的节庆活动,根据不同规模和影响力,一次性给予5-12万元的补助;村一级主办的,一次性给予1-3万元的补助。

五、扶持发展特色旅游和乡村旅游

鼓励农业企业转型发展旅游业。被列入县重点培育的农业融合旅游项目,在旅游规划编制、旅游设施建设以及项目包装营销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经旅游、农业部门评定为休闲农业旅游示范区的,给予企业旅游设施投资20%的补助(按照审计结算价计算),最高补助100万元。

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旅游业。被列入县重点培育的工业融合旅游项目,在旅游规划编制、旅游设施建设以及项目包装营销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经旅游、经济商务部门评定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企业旅游设施投资20%的补助(按照审计结算价计算),最高补助100万元。

重点培育魅力乡村精品村。景区边、绿道边以及其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景区边、绿道边以及其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特色村发展乡村旅游的按照其旅游投资项目的审计结算价60%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其他村新建旅游配套设施,经县旅游主管部门立项,按照其投资额审计结算价的25%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六、强化旅游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补贴政策。凡在武义旅游企业工作满3年,现担任3A级景区、三星级饭店总经理,4A和5A级景区、四星和五星级饭店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并取得旅游行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外地高级管理人才(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给予10000元/年政府津贴。新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且在县内旅游行业服务满1年以上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经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的县内旅游业务培训机构,并从事培训业务一年以上且年培训人数达15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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