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调动农民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 2016-10-19 11:24:57

自2008年桃源县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首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以来,该县立足县情,大胆探索与实践,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基础上,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村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激活了农民筹资筹劳制度,调动了农民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规范的运作机制,赢得了农村居民的集体喝彩。

一、突出政府主导,夯实工作基础

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了“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参与、乡镇主抓、村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具体推进中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财政、经管、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县综改办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各乡镇均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为奖补工作责任主体,形成了“政府主导、综改牵头、部门参与、乡镇主抓、村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宣传培训到位。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宣传方案。县综改办在主要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3块,印制财政奖补工作手册400册,并在县政府和财政门户网站公示奖补政策、奖补流程以及奖补额度等。各乡村在项目段制作永久性标示牌133块,制作永久性标语、小条幅20多条,开辟乡、村两级财政奖补宣传专栏30幅,造浓了宣传氛围,广泛宣传财政奖补政策,让群众树立农村公益事业“国家助、大家办”的正确观念。同时,多次组织开展支农政策培训,对全县所有村干部进行了财政奖补政策的业务轮训,进一步提升了政策操作水平。三是督导考核到位。将财政奖补工作纳入了年度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考核结果双挂钩,即与财政所工作经费挂钩、与财政所评先评优挂钩。同时,坚持每年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县减负办、监察局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实地督查、全程监控、层层问责。凡截留挪用套取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还将取消责任乡镇、村委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格3年。

二、突出规范主题,严格项目管理

2012年以来,我们从财政奖补基础性工作入手,加强了奖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主要是做到了“三严”:一是严格规划先行。坚持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结合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两年一轮回”的普惠制原则,建立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有效避免了项目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项目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二是严守政策底线。主要明确了“三个不突破”的红线,即奖补范围不突破,限于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和村容村貌改造等支农资金尚未覆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筹资标准不突破,严格执行15元∕人的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标准,并规定只筹资不筹劳,严格农民负担监管;投资规模不突破,资金筹集有困难的项目一律不审批,投资规模超过筹补资金总额形成负债的项目一律不奖补。三是严密程序操作。按照“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要求,将工作流程设置成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竣工验收表、资金申请审批表、基本信息公示表等四张表格系统反映,做到“一个乡镇一本档案,一个项目一套表册”,切实规范审批程序、操作流程,有效规避操作失当的风险。

三、突出发展主调,提升奖补实效

我们先后出台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制度》《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等制度,完善了一事一议奖补三项机制:一是民主议事机制。按照“议”字当先、民主决策的原则,将财政奖补项目列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凡未经村民议事程序和未公示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确保奖补项目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民生实事倾斜。二是长效管护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把管养机制建立作为核拨奖补资金的必要审批条件,要求项目村做到管护人员、管护经费、管护责任“三明确”,并对奖补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安排后续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财政奖补项目发挥长效作用。三是示范带动机制。为探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新方式,提升财政奖补的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我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理、统一流程、统一评审、统一管护的“五统一”原则开展了集中连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普惠制”与“特惠制”的灵活运用,既保证了一定的试点面,让奖补政策的阳光照耀更多的老百姓;又集中了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发挥了这项政策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真正实现了雪中送炭、锦上添花两不误。

四、突出安全主线,强化资金监管

我们着力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议、筹、建、补”等各环节,不断加大了监管力度,在具体操作中严守“四个关口”:一是严把审批关。从确定试点资格,到拨付奖补资金,严格执行了“三个相符”原则,即:实际建设项目与申报奖补项目相符;实际筹资额度与筹资方案相符、实际投入额度与工程决算相符。对达不到“三个相符”的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取消或扣减。二是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了奖补项目“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村民议事小组组织群众自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乡镇验收;乡镇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申报县综改办验收;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局、县经管局专业人员再进行实地验收,层层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资金效益。三是严把拨付关。县财政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县综改办的验收结果、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结算户,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对应村,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四是严把公示关,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五、突出普惠原则,释放改革红利

由来已久的“抓大放小”惯性思维,导致“村内户外”小型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成为支农政策的盲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模式,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通过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开展,连接了最后一公里“断头路”,改造了最后一口“天水塘”,关注了最后一个被“遗忘村”。我们在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以普惠制为主,创新性的制定了“两年一轮回”的奖补原则,所有行政村每两年都能享有一个“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避免了群众打破脑袋争项目、干部削尖脑袋跑项目的问题,确保了良好的建设环境。据统计,全县累计完成财政奖补项目2093个,村平完成奖补项目近5个;项目总投入2955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7063万元。依托财政奖补项目,硬化无国投项目的组级公路829.43公里,涉及3200多个村民小组,覆盖受益群众58万人。特别是今年实施的集中连片项目,因奖补额度大幅提升,解决了14处断头路难题,群众反响尤为热烈。同时,我们不断建立健全财政奖补项目库制度,如今年我们制定了《2016——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规划入库的项目共有820个。通过项目库的建立,让基层干部早谋划、早部署,确保了村内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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