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永多措并举 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问题
| 2016-10-20 10:37:58

今年以来,江永县把金融产业扶贫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切入点,从五个方面强化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问题。截至9月底,全县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07亿元,受惠贫困户2000多户。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产业扶贫服务中心,由三位县级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商银行、县扶贫开发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办,乡、村两级亦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各级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围绕“创新扶贫工作,科学确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的目标开展工作,各负其责。

二、强化模式创新。根据农村贫困户个人实际情况,金融扶贫实行“小额信用贷款”和“分贷统用统还”两种模式。“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劳动能力并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经评授信小组确定后可获得1-5万元的贷款,由贫困户自主经营、自主还贷、自负盈亏。“分贷统用统还”主要面向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农商行、县扶贫办、贫困农户、乡镇、扶贫经济组织签订五方协议,以贫困户名义每户到县农商行贷款4万元,县农商行将贫困户贷款直接打入扶贫经济组织,县扶贫办按基准利率贴息三年,三年内扶贫经济组织每年原则上按照信贷资金的10%固定收益扶持贫困群众,签约当天兑现第一年收益的50%,以后每半年支付收益一次,到第三年期限,由扶贫经济组织将本金还给县农商行。

三、强化风险保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省扶贫办共同出资6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存入县农商行,同时,由县财政根据县小额信贷发放总量安排贴息资金,县农商行原则上要保证完成20%以上的个人小额信贷任务并按基准利率发放贷款,减少贫困农户贷款成本。

四、强化信用奖惩。建立风险补偿的激励和退出机制。由县财政按产业扶贫贷款投放量1%的标准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的50%当年兑现,当贷款放款收回率完成任务时兑现剩余的奖励资金,县金融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根据县农商行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将奖励资金按照4:3:2:1的比例分别奖励给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站、乡镇扶贫工作站、县农商行、县扶贫办。

五、强化绩效考核。县政府将乡镇参与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年度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前三名,且到期贷款收回率在98%以上的乡镇、村以及具体经办人给予奖励,对年度扶贫小额贷款投放未达到90%或者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5%的乡镇、村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个人年终奖励资格,同时追究乡镇、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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