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惠及200家中心镇卫生院
中国财经时报| 2016-10-20 15:12:26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连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最后一公里”。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与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2016-2019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基层医院的实力会有质的提升吗?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吗?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惠及200家中心镇卫生院

2013年起,我省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程,有效控制了省级大医院的规模,让优质的医疗资源向下沉,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从而推进分级诊疗。然而,大医院“沉下去”,基层医院更要有能力“接得住”。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处处长申屠正荣表示,乡镇卫生院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然而近年来,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我省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并不理想。“外科手术、产科分娩、住院等服务出现萎缩甚至停滞。”申屠正荣介绍,我省将中心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深化医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以基层为重点’,体现了我国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变化和对卫生和健康工作的新要求。”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处长胡玲认为,《建设方案》正是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体现。

据了解,这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对象大约是200家卫生院,主要是省政府确定的省级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所在地的卫生院,已有县级公立医院的不列入项目;而非省级中心镇,要依据县域服务体系规划遴选卫生院列入建设项目,重点从人口、交通、服务半径、基础条件、项目单位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中心镇卫生院的建设侧重于医疗服务能力的强化和提高。”胡玲介绍,根据我省的情况,《建设方案》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和8个方面的具体建设目标。

全省20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通过3年的全面建设,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能为本集镇及周边乡镇辐射人口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急救、产科、儿科、常规一、二级手术、康复等技术服务,有1至2个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科室,门急诊人次、住院床位使用率明显提高;开展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为县域内的医疗技术分中心,对邻近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

《建设方案》提出了8个具体的建设目标,一是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医疗设备配置达到相应标准;二是明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三是达到床位配置标准,并实现使用率60%以上;四是基本建成1至2个特色科室,并对周边地区形成服务辐射;五是家庭医生规范签约率高于县域平均水平;六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明显高于县域平均水平;七是建立卫生院与上级医院信息化双向转诊通道;八是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而在总分为1000分的《浙江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评价标准》中,建设的要求更是被细化为服务能力、服务保障、服务效率、服务效果4个方面。其中,服务能力占到650分,包括医疗服务370分,公共卫生服务280分。

胡玲介绍,最终的考核要求是,至2019年6月底,每家建设单位的考核得分达到900分及以上。

保障资金来源和使用

据了解,实施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所需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补助为辅。

省级财政将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列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补助分配因素。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上按人员培训(包括管理和技术培训)、信息管理、设备购置、改善就医环境排序。

据悉,目前,2016年项目建设省级补助经费7180万元已下达至各地,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和财政局负责对辖区项目建设进行审核、监督、指导和阶段性评估。

入围卫生院要根据《项目建设评价标准》,制定三年(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综合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发展总体目标、床位规模、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学历结构、达到的业务技术水平、特色科室、工作效率等具体目标指标以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具体保障措施等。

“各地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最大限度实现基层首诊的任务落到实处。”申屠正荣介绍,对于未能完成规划目标的地区,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扣减省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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