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粮食仓储维修工作 切实保证种粮农民利益
| 2016-10-20 17:04:08

根据《吉林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粮〔2016〕675号)《关于拨付2016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2016〕8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进行了部署落实。根据企业申报,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按照企业仓容和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的老旧程度以及对维修的关键设备进行询价后进行资金测算,确定了吉林市缸窑粮库等7户粮食仓储企业进行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总投资额771万元。其中:库房总体维修564万元;烘干塔维修 207万元。财政投入补助资金490万元,其余281万元由企业自筹。维修改造完工后可提高仓储及烘干等能力26.7万吨。对于项目资金,将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及2016年秋粮入库,切实保证种粮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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