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太原市财政局组织对2013年-2015年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印发了《关于太原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财政结存结余资金清理的意见》,组织各县(市)区、农口部门进行核实确认,经清理共确认上交市级财政结存结余资金1611.81万元,通过核减指标和组织上缴市级财政国库完成清理盘活工作。通过涉农资金的清理,盘活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了沉淀资金长期滞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