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201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 2016-12-19 15:18:00

和田地区为确保201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证城乡“低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1-11月拨付城乡低保资金108391万元;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认定精准兜底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将全地区45864名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两无”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施护边员家庭和一线贫困边民兜底保障,将全地区10898名护边员家庭和一线贫困边民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低保标准增幅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要求”,全地区城市低保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3元,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376元/月。按照2020年底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年人均/4000元)的要求,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523元,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285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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