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算支出监管,江门财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分工协调、优化规则、人机筛查和监管通报,扎实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工作,切实提升了国库业务监控成效。
一、注重分工协调,明确责任落实
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国库动态监控监督体系,资金经管科室负责事前监督,国库科(支付中心)负责事中监控,事后预警跟踪处理则由国库科(支付中心)、资金经管科室、监督科室等各财政职能科室共同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确保动态监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优化规则,突出监控重点
针对原动态监控系统规则设置过于“臃肿”、监控疑点数量过于庞大的问题,2016年初,对所有资金支付数据进行梳理、归类和分析,明确相应监控内容,对照相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对预警规则重新分类,将预警规则划分为单笔大额提现预警、向个人或关联账户划款预警、公务卡使用预警、支出进度预警等三大类十六条,简化优化后的预警规则突出财政预算支出监管的重点,提升了监管层次和成效。
三、注重人机筛查,纠正违规行为
目前,纳入我市本级动态监控管理的预算单位共216个,单位数量多、资金量大、情况复杂。面对大量的支付数据和预警信息,对监控系统无法剔除的预警疑点,监控人员定期筛选预警数据,核实、排查合理疑点,准确锁定违规问题,与预算单位、资金经管科室沟通,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确保每一条违规信息都得到妥当处理,充分发挥了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
四、注重监管通报,规范支出管理
建立动态监控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形成动态监控分析季报,向有关部门和预算单位通报监控情况,提出规范国库支付业务办理意见,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