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6]216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发[2016]12号)要求,江西省发改委决定成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吴晓军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志刚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价格调控处、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