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县财政局切实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
| 2017-02-10 15:41:12

2016年以来,宜黄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五保、优抚、残疾对象等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殊困群体的特别关爱。  

一、着力提高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宜黄县先后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措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后,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分别较上年增长200元、500元。全面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高效有序应对了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着力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16年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重点救助对象向6类人员集中,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并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三、着力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准确识别,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16年拔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184.57万元,比上年增长15.7%。其中:优抚资金624万元,保证了我县770名抚恤定补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城乡低保专项资金3407万元,保障了8304名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拨付153.57万元,保障了517名五保老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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