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渭南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配合,准确计算正式实施时间与国务院规定的启动时间的错后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财政补助经费,及时调整市级单位退休费预算。目前,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及部门预算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吃透政策精神,加强指导统一口径。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结合市级预算编制实际情况,按照“明细算账,多退少补”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结算方案,分类设计了详细的结算表,下发了《关于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为准确计算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本单位已发放并列支的退休费,统一了口径,从而为结算打好了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宣传,开展针对性培训。为使各业务科室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准确把握养老保险改革精神和结算口径,渭南市财政局组织召开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结算业务协调及培训会,对改革政策内容和结算文件逐项解释说明;利用市级财政供养人员系统培训会和市级部门决算布置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解与要求;同时利用平日财政信息交流QQ群,进行政策讲解和答疑,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各部门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内容及其结算事宜有了基本的理解和掌握,为准确填报基础报表打下基础。
三是精细核算,统筹推进结算与预算调整工作。为保证结算数据详实准确,在基层上报结算报表后,渭南市财政局逐项目核对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费信息,逐单位审核2016年各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移交养老办发放后剩余月份的退休费预算,对其中存在误差的单位数据进行更正。在此基础上,下达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财政补助结算资金文件,注明了结算依据、原则和方式。同时,对改革正式实施后剩余月份的部门预算进行了调整,及时下发了调整退休费预算文件,保障了2016年部门预算的准确性。
四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结算工作。在整个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中,主动联系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充分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协商,明确参保人员范围,统筹基金发放项目等口径,积极为各单位提供分年度参保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随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结算工作中各单位反映的问题,合力推进,顺利完成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