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四本预算”全口径预算编制,积极探索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预算的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编制完成《呼和浩特财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深化国库收付管理。认真开展预算单位账户年检工作,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制定《呼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按月及时向上级财政报送我市暂付款台账,加强对外借款管理。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等6个方面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审批办理资产处置。
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建设完成呼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实现了与财政业务管理系统一体化和信息共享。起草《关于推行使用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广绿色产品采购工作,对采购计划备案情况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需分配的项目进行抓阄分配,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管理。
六是加强会计管理和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积极开展为小微企业无偿提供会计代理记账和财务会计咨询等一系列财务会计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是强化支农惠农扶贫工作。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呼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市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资金筹集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全局230名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结队帮扶工作,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摸清致贫原因,积极探索帮扶方向。
八是深入推进“两依”工作。采取强化制度建设、主抓基层法治建设、以普法推动财政业务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培训、开展文件清理等重要措施,深入强化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
九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通过财政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各类财政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参加在线访谈节目,大力宣传了财政政策。
十是强化财政内部控制管理。确定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员,完善内容控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制定并试行内部控制八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组织召开推进会和培训班,全面推进旗县区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