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从谈话的目的、类型、内容、方式、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到“三个关注”。一是关注新进人员,廉政教育谈。对于新任职或转岗的中层干部、新进人员,尤其是新任中层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谈话。谈话侧重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明确必须遵守的有关组织纪律。二是关注苗头性问题,诫勉整改谈。对已发现或初步核实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有轻微违纪、但可免于或不予处分的问题以及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必须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侧重于批评整改,由局纪检组指出发现的问题和错误,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关注风险环节,提醒预防谈。对群众有举报及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人员;在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和人员;存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易发生不廉洁问题事项的党员干部,必须进行提醒谈话。谈话侧重于警示预防,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和告诫,督促被谈话人自查自纠,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实现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扎牢了底线、红线,提高了财政部门从严治党管党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