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出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2017-02-16 16:51:09

一是分级共建,发挥乘数效应。出台《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民政、公安、财政、住建、规划等18个部门的农村社区建设职责和任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全市共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建成农村社区98个,共建村民户外活动场所800多个(处),2个县(市)、41个乡(镇、办)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比国家、省下达的农村社区试点任务高出十个百分点,村容村貌得到大幅提升。

二是招商引资,发挥民资作用。以名优农产品的品牌化项目包装为依托,积极开展各类相关招商活动,健全和壮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其中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成功吸引回归民间资本2000多万元,无偿投资回报家乡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典范。

三是强化管理,发挥监管作用。完善农村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各部门与街道社区之间协调互动;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试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预警纠错机制,预警纠错村级财务行为68起,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率提高近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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