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推进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规范国有资产和会计行业管理
| 2017-02-17 17:14:08

一是加大对新《预算法》的宣传培训。积极推进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一系列规范全市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实现对财政资金从预算审核、拨付、使用、核算、评价到决算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督,切实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采购项目申报审批及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步伐,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和会计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职能,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工作,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四是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评价向绩效管理全过程、多方位覆盖,不断拓展综合性支出、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以及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等新领域新模式,构建了“资金分配有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有绩效跟踪与督查,支出结果有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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