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市八项政策加大争取上级补助工作力度
| 2017-02-20 13:57:40

一是明确目标促增收。立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层层抓落实,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强化财政收支分析。研究制定财政收支分析数据源采集方案,建立财政收支信息采集机制;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和运行趋势,每月定期牵头研究一次财税工作,科学谋划应对之策和改革思路,为市委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继续完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办法,提高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三是狠抓收入组织。科学制定税收计划,加强重点税源和政策效应监控分析,全面掌握税收变化情况,确保收入均衡入库。

四是建立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考核机制,激励乡(镇、街道)协税护税职能发挥,不断挖掘增收潜力,全力做好征收工作。

五是切实稳定经济增长。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增产多销、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工业产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开展税收突出贡献企业评定。

六是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发挥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监管作用,确保非税收入合法、及时解缴国库。

七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按照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上,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本级预算的项目支出,着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确保 “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和“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继续实施简朴从政,压缩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非税收入办案返还补助标准。

八是加大争取上级补助工作力度。贯彻“三三制”工作方法,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宣威财政工作情况,获取信息,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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