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发布本级办公和电器设备实行“网上商城”的供货采购通知
| 2017-02-22 14:11:19

近日,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和电器设备网上商城供货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7〕12号),确定了26类办公和电器设备为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供货采购品目,有效期从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本期网上商城供货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网上商城”稳步推进。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深入,财政厅精心部署,统一规划,循序渐进地推进并实施。本次网上商城采购方式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等三种方式,26类办公和电器设备属于纳入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类别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均可在网上商城采购,为采购人提供更便捷的采购方式。

二是“网上商城”透明规范。采购单位在权限范围内负责采购流程的相关操作,流程管理使各项采购过程都留有痕迹记录,整个流程清晰可见,起到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实现信息检索、查询及各种文档、详细了解商品行情,有效分析和实时监控政府采购工作;对采购单位采购过程的信息流转不可随意更改;从而加快采购的流转速度,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工作效能。

三是“网上商城”健康运行。建立协议供货采购评价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采购单位发现中标协议供货商不按合同执行,延期供货、产品质量、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中标协议供应商发现采购单位不执行采购计划、拒绝验货、拖延付款等履约问题;双方均可以在《协议供货采购商品评价意见表》予以反馈,财政厅根据反馈意见情况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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