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债务预算管理。将债务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并对市县两级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同时,严格控制政府新增债务,所有政府融资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一种方式,杜绝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二是加快存量债务置换。通过债务置换方式,将高成本债务置换为长期低成本债务,积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政府债务成本,缓解偿债压力。到2016年底,通过政府债券累计置换债务553.8亿元,占存量政府债务的58.2%。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拟定《潍坊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化解规划》,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实行“四级”管理,划定“三条红线”:对列入风险预警区名单或政府债务率超过年度控制目标值的,不得新增债务限额、不分配新增债券额度;对年度债务付息支出超过预算支出10%的,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对年度发展建设类项目形成的支出责任超过综合财力20%的,原则上实行新上项目限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