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两项航材关税修编建议获通过 预计每年减少企业负担1.3亿元
| 2017-02-24 14:03:57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公布《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其中厦门市财政局提出的两项航材关税修编建议获通过,即自2017年1月1日起,厦门市提出的压力值在20mpa以上的飞机用液压作动器和飞机发动机用外径30CM的推力球轴承实行进口暂定优惠税率,关税税率分别由现在的14%和8%降到1%,预计每年减少企业负担1.3亿元。

为推进厦门航空维修产业发展,厦门市财政局双管齐下全力争取。一是积极谋划,提出关税修编建议。多次深入航空工业园区走访企业,梳理航空维修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国际竞争的税制壁垒和税收问题,并邀请财政部关税司、税政司领导前来调研,召开现场座谈会实地研究对策。二是争取支持,力推优惠政策落地。局领导高度重视向上争取工作,多次带队前往财政部,向分管部领导和关税司主要领导介绍航空维修产业建设的进展情况,提出航材修编的政策诉求,并在关税司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指导下,补充完善修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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