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去“五化”,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着力在专项资金上去“基数化”。打破专项资金基数,切实改变资金切块、“基数加增长”的传统做法,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十三五”规划以及有关财政经济政策,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严控专项资金数量,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和退出机制,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规模和范围。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着力在资金分配上去“碎片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2018年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今年重点要在推进专项资金统筹管理、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收费(罚没)和资产处置收入统筹安排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着力在预算编制上去“年度化”。从今年起,市县正式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进行统筹安排。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首先试行编制市本级重大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和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中期(2017-2019年)财政规划,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改革,着力在资金使用上去“低效化”。所有一级预算部门要实现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所有市直部门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所有市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五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着力在支出方向上去“隐秘化”。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均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且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各类专项资金实行安排规模、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