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山湖区强化区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2017-02-28 14:14:45

2017年青山湖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区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一是加快下达年初预算和上级补助资金。对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下达额度办理资金支付;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补助严格按上级要求在1个月内进行下达;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代编预算,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是加快基建工程类资金支付进度。为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减少中间环节,我局按照财政资金拨款流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审核各部门和单位的用款申请,对重点工程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减少资金滞留时间。

三是加强与下级财政往来资金的调度。根据各镇、园区当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资金留库情况以及当月追加预算指标等情况,努力做到每月均衡调度,确保各镇、园区预算平稳运行;同时,要求各镇、园区定期对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将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及时收回总预算,对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镇、园区,相应减少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和往来资金。

四是清理压缩预算暂付款。规范会计核算,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借垫款,应及时收回核销;对符合制度规定应当在支出预算中安排的款项,按规定列入预算支出;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政借垫款要限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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