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蚌就业创业
| 2017-03-01 15:21:25

近年来,蚌埠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蚌就业创业。日前,蚌埠市财政会同人社部门制定出台2017年鼓励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政策内容和扶持标准,促进大学生更多更好地享受政府“红包”。

一是求职创业补贴。对享受城乡低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中职)毕业生,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初次创业扶持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办小微企业,给予5000-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标准,给予1年场租补贴,最高月补贴1000元。

三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1年社保补贴。

四是助学贷款代偿。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达一定年限的,其助学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分5年予以代偿,累计最高代偿不超过20000元。

五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人员,可享受不超过三年、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六是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与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且留用人数占当年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七是紧缺专业就业奖励。所学专业为紧缺专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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