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昌市财政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市民生支出424.8亿元,增长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9%。一是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排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就业创业扶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城区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连续12次调整,人平月增加158元。城区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医保等多项社会保障待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落实资金4.4亿元,支持城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用于城市公园绿地、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养。筹措资金1.7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和推进“智慧宜昌”建设。三是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存在感。筹措教育资金3.8亿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用于高中学校信息化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适度引导和鼓励住房消费,对农民工所购首套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争取资金8.1亿元,推进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货币化安置比例达80%以上。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安排精准扶贫资金2.15亿元,增长239%。筹措资金3.8亿元,用于全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