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出台了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公务接待监管制度
| 2017-03-01 16:19:49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强化对公务接待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公务接待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从源头上构建防止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吉安县制定出台了《吉安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公务接待监管制度》,采取五项措施力促全县公务接待“全程留痕、阳光运行”。

一是坚持严格审批制度。公务消费单位要建立公务接待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编列的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

二是坚持务实节俭原则。公务接待必须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不得安排在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场所;不得安排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格执行“同城不公款吃请,公务接待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派发香烟,不进各种娱乐场所活动,不接受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等有关规定。

三是坚持限额控制标准。接待对象应先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进行上限控制,即省部级干部及随行人员180元/人.餐、厅局级干部及随行人员150元/人.餐、处级干部及随行人员130元/人.餐、科级以下干部100元/人.餐。

四是坚持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接待强制采用公务卡方式结算,做到次清日结,不挂账、不赊账、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是坚持“三单合一“报账制度。单位公务接待消费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或注册商家消费,报账时必须同时出具消费支出明细账单、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且“三单时间、金额合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方可报账,确保公务接待支出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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