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出台《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暖“煤改电”试点,逐步替代传统燃煤小锅炉,消纳富余电力,保障居民采暖,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推进城乡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实施“煤改电”工程,是我国下大气力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探索和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6年,太原市成为全省首批“煤改电”试点城市,今明两年,太原市将有109个村、2.2万户居民享受到电采暖带来的舒适安全。为加快工作进度,太原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为煤改电客户“量体裁衣”,为电采暖设备“体检”。2016年,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5.84公里、低压线路35.73公里、接户线71.35公里,新增配电变压器53台、容量21200千伏安,圆满完成“煤改电”任务,有力保证了电采暖居民安全、可靠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