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得到较好保障。全年,全市教育支出383503万元,增长6%。下拨资金3272万元,全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了全市农村牧区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了农村牧区幼儿“入园难”问题;投入资金38964万元,不断提高农牧区和城镇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改善乡村学习办学条件;市本级安排资金768万元,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助学体系,对蒙语授课优秀学生每年奖励1500元,对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和专科蒙语授课学生每年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对全市蒙语授课幼儿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补助标准为每月430元,对全市民族中小学蒙语授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贴;投入资金19756万元,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支持贫困旗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拨付自治区和本级资金18043万元,落实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入学和市城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惠及学生11263人;全力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市财政在今年本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资金1223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了1.2万元目标要求,使高校经费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市财政拨付集宁师范学院、职业学院、医专三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拖欠款、贷款贴息等资金共计8021万元,支持地方高校校园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投入资金2186万元,积极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科学技术支出6565万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引导、应用技术研究、科技“三区”人才、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及推广等工作,促进了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010万元,增长7.7%,重点支持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博览会、博物馆陈列布展和免开放补助、重点文物保护、文物征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设备更新、实施广播电台无线覆盖工程和全区十四运运动员集训及体育部门承办、参加的各类体育竞赛,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同时,拨付资金5810万元,大力推进足球运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