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法治工作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 2017-03-03 14:57:57

财政部印发公布的《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我国将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2016年,重庆财政法治工作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突出服务实效,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法治财政建设,观念培育须先行。组织局领导和处领导参加法庭旁听,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制理论学习考试和国家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营造学法用法的机关氛围,让财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我局政务微信平台推出“每日一题”和“每月一案”板块,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使得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从外部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法治财政建设,优化环境是保障。日益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运行环境明显改善。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实施办法及流程图,合理界定起草、审核、审查的职责,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使规范性文件的查询、清理、使用更加便捷高效。简政放权扎实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环境。取消彩票销售方案审批和彩票销售机构派奖活动非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权下放后的后续监管;注重会计事务所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的风险管控;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全市网审平台。同时积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制定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推进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三是法治财政建设,要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完成“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检查事项50%以上”的目标。建立案件合议审理制。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复杂的特点,汇集相关处室及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各方智慧,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风险防控约谈制。采取主动约谈、书面建议等方式,对政府采购、土地管理、产业发展中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加大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推行以案释法警示机制。组织周边区县财政干部参与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进行法治教育,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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