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 2017-03-06 13:59:5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度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鄂财库发【2016】80号)规定和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安排,黄冈市财政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办理2016年度全市财政决算汇审的通知》(黄财库【2017】4号),并于2月23日召集市县两级财政30余名决算经办人,紧锣密鼓地开展总决算、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衔接、汇审工作。

随着新《预算法》的执行,对2016年度财政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财政局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决算工作,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要狠抓落实执行,全面、深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加强对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开展经济分类财政决算试编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好财政决算数据和信息,强化决算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丰富翔实、权威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随着市财政局批复下达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今年的部门预算与往年相比,突出了“三个保障”:

一是足额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这项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新增财政收入的15%和收回可统筹存量资金的50%安排扶贫资金专项预算。201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635万元,比上年增加441万元,对全市精准扶贫脱贫任务的驻点村,村均10万元经费予以保障。

二是全额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根据鄂人社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实际,2017年在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9800万元。

三是统筹保障五项政策性奖励资金预算。在2016年政府目标和党建两项奖励补助的基础上,2017年将政府目标、党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档案达标等五项政策性奖励,按照全额单位人平1万元、差额单位人平0.5万元的标准,资金总额1.1亿元,列入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单位根据实际获奖情况统筹使用。

在目前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可用财力减少的大环境下,市财政部门以民生保障为底线,积极稳妥地落实好上述三项民生政策,得到了市直预算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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