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开展对口合作 推进两省地市之间的合作交流
| 2017-03-07 13:54:06

为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方案》中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开展对口合作的有关要求,佳木斯市抢前抓早、积极谋划,2月21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冀平率队赴广东省佛山市对接对口合作相关事宜,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见。双方就经贸、装备制造、农业、旅游、园区、金融、科技研发与转化、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并签订《对口合作框架协议书》达成意向。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框架下,积极推进两省地市之间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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