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县四项措施管好2016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 2017-03-07 14:04:41

为进一步管好2016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有效促进生猪产业科学化、产业化、标准化、区域化、生态化发展,增强生猪产业活力,增加农民收入,邹平县采取“四项”措施,用好用活奖励资金,保障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项目建设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组织协调和重大工作调度等;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奖励资金的用途要求,制定了邹平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明确了资金使用的指导思想、使用范围、制定了具体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确保生猪养殖户对奖励资金政策的全面了解,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宣传到生猪养殖大户中去。

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把关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要求;财政、环保和畜牧兽医部门对申报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各项资料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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