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山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旅游富市”战略部署,不断创新举措,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支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城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信息化建设等,对经旅游部门全程参与评审,区政府批准实施的重点旅游项目规划,按实际规划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是支持旅游业创强晋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断加大奖补力度。对新晋升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2A、3A、4A、5A级景区的,分别奖励3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新创省级旅游强乡镇的,奖励5万元;新晋升省级旅游特色村、精品采摘园、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开心农场的,分别奖励3万元。此外,对新评为年度全市十强、全省十强、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以及新创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饭店分别进行营销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积极引导龙头旅行社、龙头饭店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三是支持建立旅游宣传推介机制。主要用于整合全区旅游宣传资源、旅游企业参加旅游推介活动、旅游精(新)品线路开发、开展旅游节庆和推介活动等,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的费用以财政奖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企业投入资金的20%。
四是支持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主要用于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和生产以及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平台等。鼓励企业和个人研发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对获省级铜、银、金奖的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五是支持旅游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用于旅游教育事业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