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东区分局采取有效措施 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
| 2017-03-13 17:08:00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山市财政局东区分局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推动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作用。

一是清理部门存量资金。按照“分类施策、从严把握、没有例外”的要求,对各部门历年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细致清理,明确需要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种类,规定对沉淀结余结转时间超两年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在年末全部收回总预算再统筹安排,规范资金回收途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是清理挂账处理。全面清理历年结转的专项指标,对于已经实施的项目,加快督促实施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尽快拨付给实施单位;对于结转多年已不再使用的指标及时收回总预算。同时加大预算单位实际自有资金情况检查,加大对虚列虚支、往来挂账等的处理力度。

三是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分步做好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工作,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资金逐步纳入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监管。

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上缴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增加非税收入来源,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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