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财政部门2016年多项支出指标在广东省财政厅考核中名列前茅
| 2017-03-13 17:12:28

2016年,茂名全市财政部门进一步简化办事效率、加强库款管理、加快投资审核和资金拨付速度,多项支出指标在省财政厅的考核中名列前茅,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将财政支出进度、存量资金与区(市)转移支付、库款调度以及市直部门资金安排挂钩的机制,督促各方面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财政拨款备查账制度,确保业务科室、预算、国库、支付中心等四个拨款环节环环相扣、高效运转。主动协调职能主管部门,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在省财政厅支出进度指标考核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茂名市(不含省直管县)为92.1%、排全省第7位,化州市、高州市分别为122.5%、121.5%,排省直管县第2位、第3位;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茂名市(不含省直管县)和高州市、化州市均为100%,排广东省第1位。

二、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库款资金存量与增量调度挂钩,规范市级与下级财政增量调度资金管理。2016年茂名市(不含省直管县)库款保障水平为0.63,同比增长17.5%、环比下降46.9%,综合得分87.80分,排全省第6位,其中库款保障水平并列第1位、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排第2位;化州市综合得分为93.80分,排省直管县第1位。

三、加快民生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加强地方配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等有力举措,努力打造以民生财政为主导的现代财政。2016年我市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级配套资金34.4亿元,拨付进度165.7%,连续四年排全省第1位,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低保医保、养老扶残等底线民生政策逐年提标扩面,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其中,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事件拨付配套资金12.98亿元、拨付进度为189.1%,“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事件拨付配套资金7.51亿元、拨付进度为166.9%,“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件拨付配套资金5.79亿元、拨付进度为138.3%,“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事件拨付配套资金3.41亿元、拨付进度为114.9%。

四、加强支出监控分析。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夯实数据基础,积极创新分析方法和手段,及时分析发现预算执行中的存在问题,精益求精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监控和预算执行分析水平,2013-2015年连续三年获全省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一等奖。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